東莞教師資格認定流程是什么?對于初次在東莞考教師資格的考生來說,還不太了解。下面
廣東教師資格網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一起來看看吧。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認申報材料齊全后,必須接受有關申請,并當場制發《受理回執》。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的申請人,應當告知其不具備申請資格或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材料;
3.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自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審查合格后的材料與申請人認定信息一并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4.東莞市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在15個工作日內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提出專家審查意見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5.東莞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6.東莞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局領導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并對通過認定的申請人員核發東莞教師資格證書。
以上就是“東莞教師資格認定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內容,關注廣東教師資格網(www.series60v3.com)了解更多廣東省教師資格證信息,如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普通話成績查詢、
教資認定常見問題以及深圳教師資格、廣州教師資格等地區相關內容。